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安〔2015〕10号)和县政府十四届第47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翁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公开招聘第二批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15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3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有关公开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情况简介
翁源县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属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分配到镇级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1、工资标准参照政府购买服务同类人员工资执行;另由安监部门按照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设立绩效考评奖;其他福利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单位安监人员福利待遇执行。
2、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保险,并按翁源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缴纳用人单位应缴的各项保险费用。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专业范围 |
学历 |
其他条件 |
备注 |
翁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各镇(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
15(男性12名,女性3名)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工作经验者,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级中学毕业) |
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后出生)。 |
县安监局聘用人员分派至各镇(场)工作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记录;
2、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6日—6月17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翁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1号5楼)
联系电话:0751-2823211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具有3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工作经验者需提供有关工作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4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填写并递交《翁源县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表格见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
3、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招聘的人员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劳动合同无效。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面试是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1.笔试。占考试成绩50%
笔试时间:在2016年6月25日进行,考生于2016年6月23日办公时间到翁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翁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翁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占考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按性别分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男性人选为前24名,女性人选为前6名),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翁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抽选考官成立面试考核小组。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和考核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执行,体检时间另行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一经聘用需服从翁源县安监局统一分配至各镇(场),不服从分配者视为自动放弃。
翁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