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梅州考区)面试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根据《关于划定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规定,卫生、教育和综合类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均定为50分。
二、资格审核
(一)需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含免笔试考生),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时间:
6月23日 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30;
6月24日 上午09:30-11:30。
(三)资格审核地点
报考岗位所在的县(市、区),详见附件2。
(四)资格审核材料
需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应提供原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并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 笔试准考证(免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
4.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7、报考“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岗位的出具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复印件。
8、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报考岗位中,“户籍所在地”或“其他要求”栏有户籍(或生源地)规定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按父母户口地进行报考的,需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按配偶户口地进行报考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具有医生、护士执业资格且在本县(市、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或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的人员,报考免笔试岗位的,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免笔试人员须经当地人社<或组织>部门在其准考证上加盖公章后方可参加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报考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递补资格审核
1、递补资格审核人员
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需递补面试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笔试成绩与本招聘岗位最后1名审核人员接近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2、递补资格审核时间:6月27日上午(08:30-11:30)
三、面试
面试工作将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进行,面试时间预计在7月4日至7月8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近期本网站通知、公告。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或免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