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局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拟在广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广州市农业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共计6名,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详见《广州市农业局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选调用人单位简介及联系人》。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为广州市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二)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16年6月30日);
(三)32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者可放宽至35周岁,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六)工作踏实,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七)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识;
(八)符合广州市常住户籍准入条件;
(九)符合我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的其他要求。
选调对象不得具有选调转任后即构成有关文件规定必须回避的情形。
选调具体职位和条件详见《广州市农业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需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纸张)
1、报名登记表(贴近期免冠彩色大1寸照片)。
2、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复印件和近期4R全身照1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报名材料邮寄到广州市农业局组织人事处(广州市麓景路388号2301房),邮政编码:510405,联系电话:86394890。同时请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发送至gzsnyjzzrsc@126.com。
(三)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7月10日(截止时间以邮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四、办理程序
(一)资格审核(7月中旬)。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选调条件和我局职位需求的,通知前来面试。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查,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查。因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予参加面试。
(二)面试(7月下旬)。面试主要测试选调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如果某职位出现选调对象面试成绩均未过合格线,则取消该职位的选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8月上旬)。根据每一个职位的成绩高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3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面试合格人数入围体检,并组织到广州市人社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四)考察(8月中旬至下旬)。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被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的需在组织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的证明。
(五)任职。考察合格,并经我局党委研究决定为拟选调的对象,按规定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选调人选。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农业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农业局组织人事处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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