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并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85年7月22日至1998年7月22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放宽至45周岁(即1970年7月22日以后出生,详见附件1)。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表需写明报考岗位代码),报名时请提供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1寸彩照2张、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等材料到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星岩三路30号606室,联系电话:0766-8821906)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7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2016年7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带备身份证到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将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讲、专业技能考评、实地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gdyf.lss.gov.cn/)公布笔试成绩;20个工作日内在上述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进入体检的人选。
3.笔试、面试单科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五、体检
在进入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及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相关待遇
遵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