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共18名。
二、招聘对象
报名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毕业3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且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或原《就业失业登记证》);
4. 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其他情形。
注:满足以上情形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21日至2016年8月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址: 香洲区兴华路5号,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
报名联系人:谢菲,电话:0756-2133696;刘煜黔,0756-2518086。
3、报名材料:
(1)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原件一份(见附件,报名者须在“报名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
(2)个人近期红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5)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的复印件。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但需提供原件以备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4、资格审查。由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在接受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办公室”)复核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如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珠海市人才网上公布。
5、考试。如每个招聘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6人,则按照笔试、面试的顺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招聘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6人,则直接进入面试;如招聘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职位应招聘人数,则在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意愿和考试成绩高低从其它职位报考人员中择优调剂或将分配指标重新调配。如在区内调剂仍不能满足开考条件,则向市人社局申请全市范围内进行调剂,全市调剂后职位报名人数仍然少于职位招聘人数,则该职位不开考。在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笔试、面试。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认。
成绩计算:报名人数>6人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名人数≤6人的,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等其他事项在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人才网另行通知。
(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
根据总成绩合格者(总分数在60分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3、公示
在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珠海市人才网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购买岗位工作小组确认后,办理聘用等手续,由具体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2年。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7、不服从分配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购买岗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
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