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6日-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4号六楼603室。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86297615
3.报名所需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1张用于报名登记表、1张用于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
(一)第一次面试:我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包含举止仪表,言语表达等。按照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6的比例择优甄选确定入围笔试人员。第一次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二)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第二次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政务管理办公室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第二次面试人员名单。
(三)第二次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第一次面试、笔试和第二次面试成绩按3:4:3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政务管理办公室(http://www.center.gov.cn)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支付。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政务管理办公室(http://www.center.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