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事考试网快讯:为了适应学院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45周岁以下,应届生不受年龄限制。
(七)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八)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九)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9月1日上午9:00时起到2016年9月4日下午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2016年9月1日上午9:00时起到2016年9月5日中午12:00,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
(四)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6年9月6日中午12:00至2016年9月9日中午12:00自行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综合面试”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符合岗位条件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经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报考岗位综合面试;其他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具体如下:
(一)笔试
笔试定于2016年9月10日进行。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行政能力、专业知识及相业务水平,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校园网公布及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成绩查询系统中查询。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综合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集中对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将在相关网站上通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条件。参加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不按规定提供资料者,视为放弃应聘。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分两个环节,第一环节是岗位能力测试,根据岗位性质不同,由学校成立考核专家组通过试讲、主题演讲、情景模拟、现场问答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急反应等业务工作能力。第二环节是现场问答,由主评委组织各评委提问;综合面试结束后,在现场公布成绩,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综合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免笔试人员以综合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各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等事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招聘需求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要求执行,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到指定医院体检,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未按规定和时限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6年8月31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9月1日后出生的,40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9月1日后出生的,45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9月1日后出生的)。
(二)因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按岗位招聘数与递补资格数1:2的比例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如岗位招聘数为1人,最终递补到第3名;如岗位招聘数为2人,最终递补到第6名;岗位招聘数为3人,最终递补到第9名;依次类推)。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本公告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纪检监察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校园页“人事招聘”栏目(www.gdkm.edu.cn)。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2014765,020-22014919
监督投诉电话:020-22014921
附件:
1、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