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关于2016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6〕32号)精神,结合学校发展和教学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拟公开招聘教师4名。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聋哑学校创办于1959年,位于汕头市陵海路一巷1号,是汕头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占地5.72亩,校舍建筑面积3340平方米。承担着聋童九年义务教育、发展学龄前聋儿学前教育和初级职业技能教育任务。现有教职员工70人,学生318人,开设有19个教学班。
二、招聘条件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4名专业教师,其中心理学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舞蹈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须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汕头市聋哑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聋哑学校(汕头市金平区陵海路一巷一号) 。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3张;
4.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未就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实行人事代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人事代理协议书;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符合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四)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市聋哑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8月下旬(届时提前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具体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报考者须自行留意网站有关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一)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基本知识。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②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
3.笔试时间、地点:2016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符合政策性加分对象。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3年8月20日至2016年8月2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聘人员对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汕头市聋哑学校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报考人数或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2,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则抽签决定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标准根据《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体检合格,公布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拟聘人选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视为自动放弃。
八、其他事项
(一)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可以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准考证发放、面试有关事宜、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下列网站公开发布: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hantou.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教育信息网(http://www.stedu.net/);
汕头市聋哑学校(http://www.stlyxx.net/)。
九、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聋哑学校办公室:0754-88560341;
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0754-88853404;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54-88179804。
汕头市教育局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