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该中心人才队伍建设,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市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请见附件1《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3)适应岗位要求的履职能力;
(4)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及其他条件详见;
以上职位年龄要求的计算截止至报名截止日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政策外生育人员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其中超生人员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2.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3天)
2016年8月29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广东省残疾人粤北就业培训中心(韶关市始兴县红旗东路142号),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0751-3267796。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需交纳报名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办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1张及电子版(张贴在报名表,相片电子版请用姓名+报考单位作为文件名,用于制作准考证)。
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各类成人、自考、函授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有效的学历认证报告,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参加招聘的人员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组织实施:面试由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以及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2016年9月6日,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3.成绩评定及公示。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4.注意事项。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候考室设在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7楼702室。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拟聘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市残联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替补只进行一次。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276号)进行考核。
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替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韶关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8898852。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经拟聘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体检通过人员从接到调档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拟聘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体检通过人员从接到调档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六)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751-3267796
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8898852
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