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报考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基本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③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人数共11人,其中招聘幼儿教师3名;保育员4名;保健医生1名;水电工1名;厨师2名。
(二)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详见《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中心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工岗位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方式:报名材料邮寄、发电子邮件。
2.报名时间、地点:
(1)邮寄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6日12:00时(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邮寄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双湖北路西侧,红旗镇中心幼儿园,收件人:陈选芳 邮政编码:519090
(2)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6日12:00时,电子邮箱地址:zhongxin201209@163.com
(二)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1)提前下载填写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3),一式一份,张贴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或所在院系开具)。
(三)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应聘人员持所有应聘材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收取),于2016年8月17日上午9:00—12:00到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中心幼儿园小二班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根据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于现场资格确认结束后当天晚上8:00前电话通知。
(四)考试
1.教师类: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内容为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时间:2016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笔试地点: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中心幼儿园小二班。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内容为自我介绍、技能展示、回答问题三个环节。面试结束后,依面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9:30开始;面试地点: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中心幼儿园小二班。
2.非教师类:采用面试的考试方式。
面试内容(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为自我介绍、回答问题两个环节。面试结束后,依面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9:30开始;面试地点: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中心幼儿园小二班。
【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五)成绩计算
1.教师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考试总成绩的高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金湾区教育信息网和幼儿园网站上公布入围人员名单。
2.非教师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考试总成绩的高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金湾区教育信息网和幼儿园网站上公布入围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录用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并给予公示。如因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名额由用人单位综合考查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若公示无异议,按程序报审批后,应聘者即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中心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用期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聘用人员不入编,不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15015999496(谢老师) 13823017827(张老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