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招聘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有C1以上驾驶证优先;
3.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5.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9月2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凤南路3号)材料收转中心(法院正门口旁)。
(三)提交材料:
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
3.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二)组织人选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
(三)根据计算机录入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四)计算机录入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选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后安排工作(工作地点包含各派出法庭)。
七、工资待遇
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参照顺德区政府雇员工资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电话:0757-22663861、邮箱:240227310@qq.com
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