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6年8月19日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体育局网站(http://www.sgsport.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9月7日;
3.报名地点:韶关市体育局(韶关市浈江区园前东路4号体育大厦7楼人事科);
4.报名材料:
(1)《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公办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3张及电子版(张贴在报名表,相片电子版请用姓名+报考单位作为文件名,用于制作准考证)。
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参加考试的人员由市体育局统一通知。参加考试的人员在考试开考前3天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市体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面试地点设在韶关市体育局或其他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试教的方式进行,其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和指导下,由市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评委由9人组成,应聘者面试完,进行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值,现场公布分数。
3、面试时间、地点由市体育局统一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体育局网站(http://www.sgsport.gov.cn/)公布。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在成绩合格的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由市体育局统一组织,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体育局网站(http://www.sgspor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体育局人事科(监察室)提出,监督投诉电话: 0751- 8885853。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四)待遇。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试用期(见习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2010〕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处理,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