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在佛山市人力资源网及佛山市新市民信息网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二)报名方式
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按要求提供如下资料:
(1)《佛山市流管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2张;
(2)《公务员登记表》、近3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参加考试者带上“三证原件”进行核对。
请将上述材料快递至: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号楼505室。不退回报名资料,报名时间截止至2016年8月 30日,邮编:528000,联系人:叶先生,0757—83039289。
(三)资格审查
佛山市流管办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开考比例为1:3 以上,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本次选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委托有关单位出题并阅卷评分,考试时间2小时3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知识结构、政策理论水平、写作能力和业务素质能力。2.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小组组织实施。面试人数与选调职位数比例为3:1,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成绩并列的,全部参加面试。
3.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取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综合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组织考察人选。体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若体检不合格或组织考察认为不合格选调者,则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决定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