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事网快讯: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全面启动,根据《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内容,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7日9:00时至2016年9月9日17:00时止,招考总人数21名。广东人事网为广大考生全面解读报考条件,详见《公告》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7、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1、“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不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的往届毕业生(社保记录显示已就业者除外)。
2、所有报考人员所修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见附件2)或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报考人员年龄计算以2016年6月31日为界,如:年龄限30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86年6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4、工作经历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购买社保的除外,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5、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名时须上传相应证书),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