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事考试网快讯:因工作需要,龙岗区总工会定于近期补充招聘3名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招聘3名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原则上安排在龙岗区总工会任职,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龙岗区总工会招聘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龙岗区总工会委托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坚持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拟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笔试、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10个程序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之后出生);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5年内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拟定招聘方案
由龙岗区总工会拟定招聘方案后发布。
(二)发布招聘信息
由龙岗区总工会在9月5日前在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龙岗区总工会网站(www.lgzgh.org)、龙岗区考试测评中心公众号等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为9月12日—9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一楼人事考试窗口(报名咨询电话:28949217)。
3.报名所需材料:
(1)递交《龙岗区总工会公开招考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要求验原件留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
(4)考务费用人民币45元。
4.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应聘职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2)报名成功后,现场获发《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取得联系。
5.职位报考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小于5:1的,报名时间将相应延长,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本次招考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四)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题目命制、评分及笔试考务工作由龙岗区总工会委托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负责。
2.笔试时间:2016年9月19日上午9:00。
3.笔试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
3.笔试内容分行政综合能力测试、工会工作相关知识以及公文写作三部分:
(1)行政综合能力测试,占笔试总分30%,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工会工作相关知识,占笔试总分20%,主要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工会基本知识水平,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应用;
(3)公文写作,占笔试总分5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文写作水平。
4.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将于2016年9月23日在龙岗区总工会网站公布(www.lgzgh.org)。
6.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资格初审。
(五)资格初审
职位拟聘人数与资格初审人数比例为1:3。
1.资格初审地点:龙岗区总工会组织建设部(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413)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9月28日
3.资格初审所需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
(3)户籍本;
(4)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
(5)工作时间证明材料(要求有相关单位的盖章);
(6)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验原件留复印件。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并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审查。
应聘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未能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工作由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实施。
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地址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面试时间:9月30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
(七)体检
体检由龙岗区总工会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龙岗区总工会负担。体检参照深圳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该类职位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获得体检资格的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其名单在龙岗区总工会网站公示3天。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龙岗区总工会组织进行,通过查阅档案,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自愿放弃考察者,需在体检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龙岗区总工会递交书面报告。
(九)公示
龙岗区总工会将在考察工作结束后3日内,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统一在龙岗区总工会网站公示5天。
公示期间,如有投诉,经查实有严重问题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于因应聘者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而空缺的情况,按照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应聘者,并进行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的程序,重新确定拟聘人员。
(十)聘用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龙岗区总工会与拟聘用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签订书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后,由龙岗区总工会将聘用人员名单及情况报上级备案。
五、招聘纪律及要求
龙岗区总工会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及规定程序办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透明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区纪检部门将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龙岗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