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岗位数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
4、佛山户籍,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机动车驾驶证;
6、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放宽至4.6,特殊专业人员矫正视力不少于5.0)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退伍兵放宽至1.65米);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
报考女辅警的相关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财务或法律专业;
2、2年以上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历。
所有报考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可适当放宽:
1、全日制公安院校(含司法类警校)毕业生,户籍不限,优先录取;
2、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3、佛山户籍退伍兵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三、福利待遇
(一)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法定的职工休假。
(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薪酬标准按照政府文件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区辅警报考人员经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择优聘用。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9月5日至9月1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不接受委托及电话报名。
2、报名地点
3、报名提交材料
⑴报考人员填写《狮山镇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⑵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5张(背面签名);
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⑷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⑸已婚人员需提供计生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审核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二)体能测试
根据《南海区辅警招录管理工作规定》体能测试合格标准为:男1000米跑,小于或等于4分30秒合格;女800米跑,小于或等于4分25秒合格。凡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笔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现场收回准考证,不参加笔试。计算方法见《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三)笔试
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考试时间共120分钟。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带上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达考试现场进行笔试,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后未到考场者视为放弃笔试。
(四)面试
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计算函数为:Y=3X(1≤X≤5)、Y=2X+5(5<X≤50)。其中,X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按此公式计算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数量(不足的按实有人数),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为每人5分钟。
区辅警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成绩在网上公布,总成绩达到65分以上,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择优录用。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总成绩加分:1)退伍兵加6分(凭退伍证原件),退伍兵立功加1分(凭表彰奖励证书原件)。2)在南海区内任职城区治安队员每满一年加1分,最高加6分(以合同主体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或合同书原件为准);任治安队员曾获镇街以上表彰奖励的每次加1分(凭表彰奖励证书原件)。3)退伍兵和治安队员加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执行。政审和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确定聘用后,试用期为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的签定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所有公告信息请留意南海人才信息网、狮山镇政府微信公众号和狮山政务网;
(二)报考人员按岗位报考,择优录用;
(三)报考人员应服从分配;
(四)报考人员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狮山镇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