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事考试网快讯: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目前设有42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现因发展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高级职称)。受聘人员属事业单位财政编制,待遇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和待遇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2016年第三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获博士学历和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工作拟招聘岗位共2个,2人。
(二)招聘条件。本次招聘除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各岗位的其他条件:《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第三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资格条件》(附件1)。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从事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待遇。聘用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被聘人员一般聘为专业技术七级岗;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被聘人员一般聘为专业技术四级岗。取得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按《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335号)的规定,申请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方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9日--10月12日。
2、报名方式:通过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121.33.253.211:8080/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第三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资格条件》中“专业及代码”栏的专业采用《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个别特殊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材料(提供由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在学院招聘网的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用于资格审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后试用等环节,务请认真、慎重、完整填写。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3、资格审查:学校依照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将在系统上直接反馈。材料不全视为初审不合格。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将在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学校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需提供所有应聘材料复印件及证书证件原件,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本科、硕士等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国内学历鉴定由教育部授权“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工作的专门机构出具;国内学位鉴定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国外学历学位鉴定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
面试有考察座谈、答辩两个环节。学校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作为此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且必须超过80分者方可录用。
1、考察座谈环节:以座谈会的方式主要考察综合素质:性格、为人、个人修养、应变能力、专业能力、发展潜力、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对岗位的认识与理解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让应聘者了解所应聘岗位的现状、发展前景、岗位职责、个人发展方向等方面的情况。该环节不计分。
2、答辩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答辩成绩。
(三)体检
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及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标准,其中教师岗位体检依据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考试成绩相同时,可以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人选。拟聘人选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聘用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广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及学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六)递补
如拟聘人选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所需人数的1:1重新确定体检人选。
三、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 在我校以往的公开招聘考察不合格的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孙老师)
(五)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赖老师)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9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