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选调 职位 |
职位 简介 |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要求 |
劳动监察科科员 |
主要从事劳动监察执法与综合文稿起草工作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法学、汉语言文学、劳动与社会保障 |
男性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员 |
主要从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业务工作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人力资源管理 |
无 |
社会保险科科员 |
主要从事社会保险政策研究工作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
无 |
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以及在三水区镇街服务期未满5年的镇街公务员;
(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确定拟选调对象、体检、公示和录用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9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8号,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401办公室,联系人:颜小姐,联系电话:0757-87716213,邮政编码:528100。
3.报名方式:
以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邮寄报名的,需将报名材料(信封写明“选调公务员”)快递至报名地点。
4.报名材料:
(1)《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同版,其中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3)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的范围和条件,对每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要求的,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试题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50%计入总成绩。主要考核报名者综合分析能力、运用理论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四)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每个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该职位选调人数5:1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包括自我推荐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每个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选调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初步考察名单,同时进行资格复审。经初步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进一步通过实地调查了解、查阅档案材料等办法,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确定拟选调对象名单。
(六)体检
组织拟选调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依序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通过体检的拟选调对象名单,在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不全或与选调条件不符者不能参加选调。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经资格初审符合选调条件的,需在面试环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予以核对后退回个人。
(二)确定为拟选调对象的须在体检环节前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
(三)原则上,拟选调对象的行政级别调至本单位后需重新确定。
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