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招聘人数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招聘人数及待遇
职位 |
岗位名称 |
资格条件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待遇 |
1 |
办公室文员 |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B0301),汉语言文学(B050101),人力资源管理,(B110205),行政管理(B110301)等专业; 2.35周岁以下,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1 |
负责本单位办公室文职类工作。 |
试用期间薪酬待遇4150元/月,正式录取后,按上级主管部门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发放。 |
2 |
专业技术人员 |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需专业:研究生:市政工程(A081403),桥梁与隧道工程(A081406);本科: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B080724),土木工程(B080703); 2.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报名的,放宽至45周岁以下;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2 |
负责辖区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所涉及的技术类工作。 |
试用期间薪酬待遇4150元/月,正式录取后,按上级主管部门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发放。 |
3 |
一线维修养护 工人 |
1.男性,45周岁以下; 2.初中以上学历; 3.具备驾驶证优先录用。 |
5 |
负责辖区内市政道路的一线维修养护工作。 |
试用期间薪酬待遇3150元/月,正式录取后,按上级主管部门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发放。 |
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现场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2.时间:2016年9月28日至10月9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即珠海七中对面)。
4.报名资料:
①《香洲区城管局下属环卫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②身份证原件、计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③有学历要求的职位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入职时提供);
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时间:面试时间半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即珠海七中对面)。
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职工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时间:具体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1年,试用期间1个月,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珠海市香洲区下属站所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接收和调动手续。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8881962(拱北市政维修站)。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