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增城区城乡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增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聘员,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用岗位性质及人数
招用辅助管理类聘员11名。
二、招用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岗位 |
序号 |
人数 |
职位要求 |
备注 |
区城乡医保办 聘员 |
001 |
5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药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
从事医疗保险窗口服务、工伤事故调处业务等工作。 |
区劳动保障 监察大队 聘员 |
002 |
1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药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
从事劳资纠纷调处、工伤事故调处、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 |
003 |
2 |
人力资源管理、经济管理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 |
从事建筑工程类劳资纠纷和镇(街)劳资纠纷调处等工作。 |
|
004 |
1 |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
从事劳资纠纷调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咨询、企业工资核算等工作。 |
|
005 |
2 |
法学、应用心理学、劳动保障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被政府部门辞退、开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荔城街挂绿路23号四楼404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提供《报名表》一式两份(登录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并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未婚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本次实行现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和面试
1.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10月14日(星期五)上午8时30分;面试时间:10月18日(星期二)上午8时30分。
2.考试地点
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荔城街挂绿路25号五楼)。
3.考试的内容和形式
笔试内容:001、002岗位主要考察医疗保险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003、004、005岗位主要考察劳动保障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考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体能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笔试后按职位招聘人数1:5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1:5比例的职位,按实际考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拟聘用人员按该职位的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聘用,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察、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替补人选。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服从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工资福利待遇
经招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
五、其他事项
本招考公告及相关内容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752102。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