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市水务局办公室科员1名。
二、遴选范围
汕头市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踏实勤奋;
2、汕头市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任职定级的科员级公务员;
3、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满3年(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0月14日,含试用期),基层工作2年以上。
4、文字写作能力强,沟通协调能力较好,熟悉电脑操作及图片视频拍摄编辑;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4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加班;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专业分类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10月14日。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5日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10月25日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水务局人事科(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189号),联系电话:0754-88531786。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人员请登录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trs.gov.cn/)或汕头市水务局网站(ttp://www.stwater.gov.cn))下载《汕头市水务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填写后,直接到汕头市水务局人事科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纸规格):《汕头市水务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当写清楚同意该同志报考,并证明该同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截至2016年10月14日在编在岗满3年);近期蓝底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资格审查
由汕头市水务局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并向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11月上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笔试后一周内书面通知报考人员。
七、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遴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1名成绩并列,则并列确定为面试对象),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低于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人数进行面试。报考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全面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定于笔试后10天内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60%、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将总成绩通知各位面试对象。然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汕头市水务局人事科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在面试后一周内进行,由汕头市水务局人事科提前2天通知体检对象。体检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是否递补体检人选,由汕头市水务局另行研究。
九、组织考察
由汕头市水务局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
十、确定遴选对象、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由汕头市水务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公示过程发现不宜选调的,经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依次递补遴选对象。
汕头市水务局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