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人员,并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应资格证书(详见附件1、2)。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招考单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报考人员两年内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组织的招录政府雇员考试中出现缺考笔试、面试或自己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等任一情形累计两次的,从第二次缺考或放弃之日起两年内,将不得报名参加顺德区委组织部组织的招聘政府雇员考试。
三、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者可现场报名或通过EMS邮寄资料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8日(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现场报名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2:00至5:30时(周六、日和节假日除外)。
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本公告列出的条件和要求,从网上下载并填写《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招考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贴近期免冠彩照片),连同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邮寄或送到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管理科。
现场报名及邮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四楼综合管理科,联系人:麦小姐、伍小姐,联系方式:22835885、22835615。
(二)笔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并依准考证所列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写作。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招考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由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决定是否继续招考。
面试对象确定后,在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三)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并在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等待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面试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用量化标准测试的方式,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划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以职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确定体检对象后,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考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决定。
(六)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他合同期限的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顺德区政府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顺办发[2012]13号)执行。
四、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区属机关单位政府雇员收入分配标准及相关问题的意见》(顺组发[2012]4号)执行。试用期工资按月薪的80%计发。
五、招考工作网址
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网
网址:http://xzfwzx.shunde.gov.cn/
六、咨询电话
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0757-22835885。
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