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为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充实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更好地促进残疾人就业,为广大残疾人服务,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
残疾人社区专职委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广州市户籍,年龄须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技能;
(四)具备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身体条件,爱岗敬业;
(五)同等条件下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属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正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2016年10月21日
2.报名方式:请有意者将个人相关资料电邮至:672406537@qq.com,邮件请以“姓名+应聘残疾人社区专职委员”命名发送,初选通过者,我会将以电话通知具体的考试时间。
3.报名资料: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明材料等有关证件的扫描件按照以上的报名方式投递。
(二)资格审查
由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招考领导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后,拟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才开考,若报名人数不足,则视具体情况由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招考领导小组决定招考工作安排。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占分比为5:5。
1.笔试
(1)综合科。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总分100分。包括:残疾人法律法规、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公文写作等内容。
(2)计算机应用考试。包括:文档编辑、电子表格制作和应用等。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养,包括仪表举止、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四)资格复审
复审对象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
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复审,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黄埔区残联办公室组织统一体检。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录用等情况的,则按入围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
经体检合格者,按照考试、组织考察的成绩总和由高到低的排名次序确定拟聘人选。
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八)试用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一)参照广州市黄埔区人社局有关标准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六、附则
本公告若有不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所有。
广州市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