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成立地派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机构),下设资格审查组、考试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实用、高效、精简、优化资源配置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
文秘人员2人,财会人员3人,计生工作人员1人,计生服务所人员1人,民事调解员1人,环境员1人,城乡规划管理员1人,综合行政人员2人。
详见《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镇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以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为准)。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龙门县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和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招聘具体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拟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计划表》(附件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薪酬待遇
聘用后与地派镇经济发展公司按相关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薪酬参照现龙门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日—10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地派镇组织办,联系电话0752-7232618
(三)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者须携带如实填写的《地派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到地派镇组织办进行报名登记。
(四)报名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报名者本人携带填写好的《地派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报考意见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地派镇组织办接受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5%+面试成绩×35%,笔试、面试单科成绩必须要达到该科总分60%以上为合格,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按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
3、在笔试分数合格考生中按招考岗位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men.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作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汇总的总分数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八、体检
根据考试分数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从分数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按分数合格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地派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给予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一、须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附表: 1、《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招聘镇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计划表》
地派镇人民政府
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20日
成立地派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机构),下设资格审查组、考试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实用、高效、精简、优化资源配置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
文秘人员2人,财会人员3人,计生工作人员1人,计生服务所人员1人,民事调解员1人,环境员1人,城乡规划管理员1人,综合行政人员2人。
详见《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镇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以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为准)。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龙门县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和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招聘具体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拟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计划表》(附件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薪酬待遇
聘用后与地派镇经济发展公司按相关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薪酬参照现龙门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日—10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地派镇组织办,联系电话0752-7232618
(三)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者须携带如实填写的《地派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到地派镇组织办进行报名登记。
(四)报名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报名者本人携带填写好的《地派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报考意见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地派镇组织办接受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5%+面试成绩×35%,笔试、面试单科成绩必须要达到该科总分60%以上为合格,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按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
3、在笔试分数合格考生中按招考岗位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men.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作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汇总的总分数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八、体检
根据考试分数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从分数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按分数合格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地派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给予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一、须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附表: 1、《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招聘镇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计划表》
地派镇人民政府
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