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招聘人数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招聘人数及待遇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聘要求 |
薪酬待遇 |
1 |
南湾园林所 |
1 |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工商管理专业; |
应发工资4750元/月 |
2 |
香洲路灯所 |
2 |
1、大专以上学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专业; |
应发工资4750元/月 |
3 |
香洲路灯所 |
1 |
1、大专以上学历,8年以上驾驶员岗位工作经验; |
应发工资4750元/月 |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现场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2.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即珠海七中对面)。 4.报名资料:
①《香洲区城管局下属环卫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②身份证、计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③有驾照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有学历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时间:面试时间半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即珠海七中对面)。
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职工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时间:具体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1年,试用期间1个月,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珠海市香洲区下属站所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接收和调动手续。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8681825(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园林所)、0756-2125575(珠海市香洲区路灯所)。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