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招聘人数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招聘人数及待遇
职位 |
岗位名称 |
资格条件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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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香洲环卫 |
1、身体健康、强壮,能吃苦耐劳,证件齐全(二代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健康证等); |
9 |
垃圾房(压缩站)清洁管理 |
试用期工资为2200元/月(85元/天);试用期满后工资按人民币3270元/月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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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拱北环卫 |
1、男性50岁以下,女性40岁以下; |
2 |
垃圾房(压缩站)清洁管理 |
试用期工资为2200元/月(85元/天);试用期满后工资按人民币3270元/月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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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湾园林 |
1、男性,45岁以下会骑自行车; |
6 |
负责园林绿化养护等工作 |
应发工资32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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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路灯所 |
1、男性,年龄4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 |
20 |
电工 |
应发工资335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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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路灯所 保安 |
1、男性,45岁以下; |
1 |
负责安保工作 |
应发工资2650元/月 |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现场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2.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23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即珠海七中对面)。
4.报名资料:
①《香洲区城管局下属环卫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计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④职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时间:面试时间半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即珠海七中对面)。
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职工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时间:具体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1年,试用期间1个月,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珠海市香洲区下属站所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接收和调动手续。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134599(珠海市香洲区环境卫生管理所)、0756-8885966(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环境卫生管理所)、0756-2125575(珠海市香洲区路灯所)。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