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集体资产管理办(财政办)财会人员1名(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敬业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坪地街道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附件1)中各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7日(星期四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一栋303党工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4090236,公交站台:坪地街道办事处,公交车:839/309/811等);
(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龙岗区坪地街道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及毕业证、学位证验证证明(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验证室出具,验原件留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需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及街道<镇>计生办盖章,附件3,留原件);
(5)无犯罪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开具,留原件);
(6)会计从业资格证;
(7)两寸免冠彩照4张。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除文凭验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在实操结束后提供,其它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三)笔试
经资格初审,同类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拟招录人数10倍(含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需进行笔试。各职位报考人数超过拟招聘总名额10倍的,先进行笔试,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拟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其他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录入人才备选库,若相应岗位空缺,根据实际情况可从人才备选库中进行补录。
(四)面试
如直接进行面试,则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依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如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则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坪地街道组织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予以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由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人员派遣到坪地街道辖区内工作。
六、有关说明
(一)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提供虚假资料经查实后,取消其录用资格。
附件:1、龙岗区坪地街道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
2、龙岗区坪地街道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