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源市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由原“市垃圾处理场”更名,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鹤咀垃圾处理场管理工作,负责监管七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运营、维护及后续建设工作,负责市区生活垃圾进场的登记、核实,制定垃圾处理计划,有序堆放、压实、消杀、填埋覆盖生活垃圾和处理垃圾渗滤液,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二、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
河源市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公开招聘职位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资格要求 |
1 |
垃圾资源化 处理中心 |
专业技术岗 十二级 |
1 |
本科以上学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 具有环卫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调离本单位。 |
2 |
专业技术岗 十三级 |
1 |
大专以上学历; 具有环卫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调离本单位。 |
(二)岗位职责
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专业技术岗:
负责垃圾处理场各类工作检查督促垃圾场面、道路保洁、机械运转保养、办公室内外卫生管理是否按照责任标准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检查考核垃圾场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并做好考核登记。(三)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执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三、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品行端正(出具原单位工作表现鉴定)。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4年3月18日至2014年3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4楼会议室。地址:源城区新市区凯丰路6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张,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领取准考证。每名报名者只可报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实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采取笔试和实操相结合的方法。
2.笔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工作由河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组织实施,其中笔试命题和评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3.面试(实操)。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组织实施,汇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开展面试(实操)工作,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面试(实操)人数的计算方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按笔试和面试(实操)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最终成绩。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实操)人员名单。
2.面试(实操)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实操)成绩。
3.面试(实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河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河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3339933。
八、其他
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河源市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