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职位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职位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4.热爱街道工作,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5.熟练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档案管理能力。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3日—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地点:昌岗街道办事处(晓港中马路147号)三楼党政办,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66218800,66218811。
3.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网上可下载)一式两份,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工作证或失业证、计生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考试内容:公共知识部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专业知识部分包括与岗位工作相关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每职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连同笔试成绩在街道办事处一楼公告栏张贴公布。(未进入面试的人员的笔试成绩仅通知本人)
2.地点:昌岗街一楼会议室。
3.考试时间:2013年12月12日上午9时—11时
按笔试成绩高低和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体检、考察
(一)面试
面试由街道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昌岗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按面试成绩高低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
体检合格者,由街道组织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可根据实际需要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或街道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
(四)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初定人选,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
(五)聘用
体检合格者,街道将为其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海珠区昌岗街道党政办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