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阳江市纪委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安排在市纪委或市委巡察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选调人员需要符合相关调动规定)。
2.中共党员,政治素质良好,党性观念强,品行端正,敢于担当,热爱纪检监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身心健康。
3.现任副科级以下职务,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4.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5年9月1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侦查、审计、中文、计算机、会计专业毕业(纪检监察系统专职干部不限专业)。
(二)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电子邮箱:yjjwgbs@126.com
3.报名材料:《阳江市纪委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下载网址:http://www.yjrc.com或http://www.yjlz.gov.cn),个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现单位任职文件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大1寸彩色证件照1张。
4.现场报名地址:广东省阳江市东风二路60号中共阳江市纪委组织部。(联系人:冯品超,联系电话:0662-3322136)
(二)资格审查
笔试前进行初审,面试前进行复审。复审要求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单位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的复印件到中共阳江市纪委组织部进行审核。
(三)考试
1.笔试。初审合格者,进行笔试;初审不符合要求的,不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以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参加面试须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按综合测试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五)调动和任命。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选,办理转任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三、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3.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中共阳江市纪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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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阳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