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新兴县复退军人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复退军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掌握复退军人的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状况;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复退军人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对复退军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善于沟通,热心为复退军人服务。
2、年龄20—35周岁(1997年1月1日至198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复退军人年龄放宽至20—45周岁(1997年1月1日至197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学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复退军人要求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在部队服役期间任班长、士官或立功者优先。(2)社会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工作和office、Excel办公软件,具有助理社工师以上职称或复退军人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精神病史的。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新兴县民政局四楼优抚安置股(新兴县新城镇黄塘路10号),联系人:傅杰东,联系电话:2881857。
报名时要求本人亲自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
四、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面试合格后,确定聘用人选,聘用人员月薪约3000元(含单位、个人社保),聘用人员经试用期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个人材料确保真实,如发现材料作假,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