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
受理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3-8672339
联系地址:连南县三江镇顺德大道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501室
邮政编码:513300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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