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2名,主要从事与纪检监察业务有关的辅助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严守保密纪律,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相关任职回避要求,没有其他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关系和工作经历;
6.中共党员或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基层工作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1)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7日(星期四)至11月15日(星期五)(共七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海珠区官洲街道办事处(北山大街10号政务服务大厅来穗中心窗口,电话:89053891)。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官洲街道公开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计生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证、学位证、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可以进入笔试。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为6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2)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报考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直接进行面试;如报考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本次招聘将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综合分数低于60分者自动丧失体检资格。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四)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后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经体检合格后,完成考察程序。
三、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予以录取,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纪检监察专职人员的薪酬待遇按区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官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联系人:刘莹,咨询电话:020-8905389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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