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1、全日制研究生并具有教师资格证。
2、就读“双一流”院校和原国家“211”、“985”工程院校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2018、2019、2020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应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22日后出生)。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不限专业。以本科学历应聘的,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表中招聘学校所需科目(详见附件),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地点、时间
地 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就业指导中心。
时 间:2019年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6:30
四、应聘程序
1、应聘者必须于11月18日上午8:30至11月20日下午17:30登录潮安教育招聘网站(http://hs.cajyw.com:8082)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修改。
2、应聘者必须于11月22日下午16:30前到达上述招聘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3、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交的资料,综合考虑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时间初定11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候11月22日晚上20:00前短信通知。
五、应聘者资格审核时须带齐如下资料
1《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个人简历;
4、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未毕业的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5、已毕业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毕业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应聘者要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招聘考核办法及原则
招聘采用直接考核办法,坚持双向选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原则。
七、签订协议书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潮州市潮安区从教协议书”,拟聘用人员需承诺在用人单位任教满5年才能申请调动。2020届毕业生还应承诺在2020年8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或教师资格证,未能取得以上证件的,用人单位可单方取消协议。
八、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
九、考察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生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十、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将被聘用为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教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调剂与递补
如岗位出现空缺,可在相同学科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递补。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68-581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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