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员15名,其中消防车驾驶员4名、灭火救援战斗员11名。若消防车驾驶员拟招录人数不足时,其名额转至灭火救援战斗员名额;招聘厨师2名(见附件1)。
二、岗位任务
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等工作,履行消防指战员工作职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行24小时准军事化管理。
三、招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准军事化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四)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
(五)已婚人员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六)招录人员户籍、学历条件。
1、户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学历
高中以上(含高中)。
(七)招录人员岗位条件。
1、灭火救援岗位
(1)年龄:18至28周岁(1991年11月至2001年11月期间出生,报名时年满18周岁)。
(2)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
(1)年龄:消防车驾驶员岗位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以后出生)。
(2)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技术条件: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以上,驾龄2年以上。
3、厨师岗位
条件:具有从事单位食堂厨师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具备厨师证者优先。身体健康,符合从事餐饮工作,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四、薪酬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松山湖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和厨师相关标准执行。
(二)办理意外保险以及五险一金。
(三)消防员享受统一的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四)消防员工作期间统一配发政府专职消防员制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5日—11月24日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报名)
3、报名地点:东莞市生态园消防站(生态园交警大队)
4、报名需提交材料(厨师岗位提交1、2、3、6、9项):
(1)招聘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蓝底);
(7)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8)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
(9)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已婚提供);
(二)考试
采用“体能+面试”的方式进行。
1、体能考核
(1)考核对象:根据报名资格审核情况,择优进行考核。
(2)体能测试内容: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百米负重、3000米跑。
(3)考核时间:2019年11月下旬(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4)考核地点:东莞市东华学校(生态园校区)运动场。
(5)体能考核成绩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2、面试
(1)面试内容:应急救援基础知识、个人形象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2)面试时间:11月下旬(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东莞市生态园消防站一楼会议室。
3、体检
(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国防部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拟新招收的消防员需接受统一安排为期1个月的封闭式集训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二)应聘者根据自身体能状况参加体能考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若在体能考试期间出现问题的,应聘者需自行负责。
(联系人:陈先生,咨询电话:0769-26263119或1341209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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