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从事街道执法辅助类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8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同等条件下,持有残疾人证书的优先录取(残疾人有生活自理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 年11月18日(星期一)至11月22日(星期五)(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海珠区华洲路88号党政办公室一楼,电话:89886529。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华洲街道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核: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考试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本街道办事处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五)考察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华洲街道对外公告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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