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4名。
岗位一:从事文秘、新媒体工作1名;
岗位二:从事检察辅助工作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及专业
1.岗位一:报考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新闻传播学类、汉语言文学、秘书学等相关专业,有宣传策划、新媒体运营、文秘写作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2.岗位二:报考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法学类、法律实务类等相关专业,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优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不限专业。
(三)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2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为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7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门户网站(http://www.longmen.gov.cn)查看公告,下载《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填写好后发送至邮箱:lmjcyzgk@163.com。
(三)报考要求
本次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初审。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根据招聘岗位的业务技能需求进行考试,笔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核
1.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接受资格审核,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结束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出示本人内地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2份(可现场复印);
(2)出示学历证书(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2份(可现场复印);
(3)本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提交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在公开期刊或其他平台发表过的优秀文稿,从事宣传策划、新媒体运营等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名次,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数比例的,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核环节的所有人员。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此次考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招聘人数,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由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官方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八、薪酬待遇
待遇标准按招聘单位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当地同级公务员的70%工资待遇并随之动态调整,被聘用者自行解决住宿问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考试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所签聘用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2-7895386。
(三)招聘工作由龙门县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监督。
本公告同时在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官方门户网站(http://www.jcy.longmen.gov.cn)及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龙门检察)发布。
本公告由龙门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