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热爱残疾人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和一定的文字写作及综合协调工作能力。
(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11年11月8日。
(六)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可登录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meizhou.gov.cn/)下载并详细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并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个人简历(附大一寸照片2张)、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到梅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办公室报名(地点:梅州市丽都路51号,邮编:514021,联系电话:0753-2285601,联系人: 彭征勤。
3、招考单位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发放考试通知。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2、报名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形式: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gdmzdpf.org.cn/)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八、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281279。
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