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辅助类三级合同制职员3名。
一、资格条件
1、热爱组织人事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6年6月30日);
3、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4、珠海市户籍,身心健康;
5、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年限累积时间计算至2016年6月30日);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政纪、党纪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招聘程序
主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等环节确定拟聘人员。
请有意向的人员填写《珠海市委组织部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姓名)》(附件1)及《珠海市委组织部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姓名)》(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zzbbgs@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职员招聘+姓名”。联系电话:2118852,221627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报名时间截至2016年6月26日。
三、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达不到我部相关要求的,减少或取消招聘职位。
2、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3、被聘用者合同期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