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有责任心、认真负责、严谨细致;
2、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女性,具有广州市户籍;
3、熟悉电脑操作、文字输入和编辑,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软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7月13-15日,上午9:00-11:30时。
2、地点:东风西路158号国际经贸大厦11楼1115室。
3、应聘者报名时,应当携带个人简历(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身高、是否党员、学历、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并附照片),学历证书、有关资格证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我委将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电脑知识、文字处理能力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考试成绩的分数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定人员通知体检。
三、聘用
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聘用人员。一经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委托广州南方人才市场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薪酬待遇根据我委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江景丽,联系电话:020-81077749。)
广州市商务委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