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6日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已完成笔试,现将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603室。 咨询电话:020-81833553。
二、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有效期内的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暂缓就业协议书;
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有具体工作经历(经验)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有工作经历(经验)年限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社保缴纳单位与工作单位需一致;
(4)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按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5)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2)-(5)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5张。
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至2016年8月1日(星期一)17时,递补人员不再进行公告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于2016年8月5日起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
联系电话:020--81833553
监督电话:020--81939593
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