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人数:中共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委组织部选调公务员3名(科员),调入后需在本单位服务满三年。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已完成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
3.中共党员;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党性观念强,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
5.具有国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以上;
6.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男性;
8.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9.选调专业:中文、新闻、党建党史等相关专业;
10.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如在报刊杂志、网站等发表过文章一并提供复印件;
11、现任科员职务以上(含科员)。自报名之日起,职级发生变动,与选调岗位条件不一致的,按选调岗位条件任职定岗。
选调对象不得具有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的情形。试用期人员、未达机关规定最低服务年限者,正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未终结者,以及具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或转任情形,均不列入选调对象。
三、报名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等相关证书;
2、报名表(附件2);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2日。
五、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委组织部317室(浈江区大学路7号);
2、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中共浈江区委组织部邮箱(zzbmsz@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名字+报名材料”。
上述报名方式,可任选一种。其中,采取邮箱报名的,笔试当天需提供报名原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六 、根据职位要求,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前来进行笔试,初审不符合要求的不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按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最高不超过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则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八、经笔试、面试、考察符合选调条件者,按人事调动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安排到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组织部工作。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九、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二)本次选调工作报名咨询电话:0751-8220199,联系人:袁钰婷。
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
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
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组织部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