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从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普法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相关社会工作经验或在相关部门工作经验,法律或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者优先。
2、年龄35周岁以内,性别、户籍不限,身体健康。
3、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具有团队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4、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策划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
三、薪酬待遇与保障
1、月薪:面议,购买五险一金(个人需缴纳社保、公积金费用个人部分及个人所得税);
2、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薪资按转正后工资的80%发放。
3、获得对外交流、学习、培训机会。
四、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8日止。
五、报名方式咨询电话:2131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