块,铺放平坦。
动作规格:受测者全身仰卧于垫上,两脚屈膝稍分开,大小腿成直角,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人压住受测者两踝关节处。起坐时,以双肘触及或超过两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
测试方法:测验时两人一组,一人计时,一人计数(25岁以上组不计时,但中间停顿不得超过5秒钟,否则测验无效)。一分钟到时或最后一个,受测者虽已起坐,但两肘末触及膝盖者,该次不计算。发现受测者有违例情况,及时指出。违例动作不计次数。禁止使用肘部撑垫或臀部上挺和下落的力量起坐。测定过程中,要给受测者报数。
第六章 体能素质测评考生的管理
第十七条 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第十八条 考生进入考场后,由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并进行分组。安排测试以组为单位,可以同时进行的项目(往返跑、长跑),同时进行;单个进行的项目(跳远、引体向上、仰卧起坐),待测试都在测试点二米外等候。
第十九条 每个测试项目考生可以测试三次,取成绩最好的一次记入测试成绩。
第二十条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考场所在单位关于操场的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发现冒名顶替某报考者参加测试的,立即取消该报考者考试资格。
第七章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的登记与公布
第二十二条 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考生每完成一个项目后记录员将考生成绩填入登记表,向考生宣布。记录员公开填写成绩,接受监督员和考生监督,并填写体能素质测评成绩通知书(见附件二),由考生本人在登记表备注栏签名确认成绩后领取。考生不签名的,由监督员在表上用文字说明,主考或副主考签名确认。
第二